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

要走的,終須走

真是多事之秋,先是年中接獲業主收屋通知,搵樓、搬屋,剛搬進來妹妹又入了醫院,一切剛安頓好了,竟又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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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以上一番折騰後,實在好想過些安穩的生活,而眼見的唯一難題是:玫瑰快要約滿了!心想:但願玫瑰願意續約,那我便省卻了一筆金錢與一番折騰,結果玫瑰願意留任,我差點要買些煙花來放,四處通知喜訊,心想往下的日子以後終於有覺好瞓。

誰知,事情比我想像中更複雜更難處理。在一夜之間,我們竟不得不決定自行把她請走,而第二天就立即行動了。一日之間,我們的生活不知如何是好,家中凌亂不打緊,惡女兩姊妹全日起居飲食怎能由我媽一人照料,馬上我就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上班的了,跟老板說了情況,心想,若然他要炒我,我此刻也只能笑納。幸好,他讓我在家工作一個月。不過,我知道這問題是沒可能在一個月內解決的......

至於玫瑰為何要走?實在不想多談,她有誠信問題,而且也已大大地超越了我們的底線。或許與家傭的缺裂,在港人眼中只是稀疏平常的事,但對我來說,是很大的打擊,玫瑰嘛我其實待她已是自己人,自己食甚麼總留一份給她,過時過節多麼肉痛都給她大利是,她一句家人出事,又是一筆筆的金錢給她救急,而她竟然做出這樣不理後果的事,我是極度的傷心,不明白她為何要造出這愚蠢的事,跟她坐在餐廳裡我不停地哭,很心痛,而她是一聲不響,情況就如我給她解僱了。

找警察甚麼的我完全沒有想過,也沒想過要追討任何損失,我們倒是貼了很多金錢讓她走,我傻得連自己銀包僅餘的四舊水都給了她,行李箱又給她,一直不捨得用的旅行袋也給了她,連可以吃的都給她了,心裡想的只希望她可以找個好僱主,以後安安份份做人。我當時其實是覺得她好慘的,明明做得那麼好,卻因一時貪念摧毀了自己所建立的。我深信她是一個好人,絕不想毀了她的前途,還有她的家人。

回想她來港時那麼的戰戰兢兢,首半年賺來的錢都是用來還債,這麼辛苦還了錢,家中的災難似乎平息了一點(當然,我現在不禁想像那些「災難」的真實性),還有的是我已答應讓她在年尾放超過一個月的長假回家團聚,她如此突然地要走,我不知她要否又要重新向中介人繳上一大筆錢,還有的就是她會否兩年後才能回家,連同這一年,即是三年不得回家了,到時她的8歲兒子已經11歲.......是的,我是想得太多了吧。一個同住了兩年的活生生的人,我實在不知如何突然地劃清界線。我記得那天自己烏雲蓋頂,無法開心起來,感到家裡缺少了些甚麼。

還有的是,比我與她更多相處、更緊密合作的媽媽正身處澳門,她回來後赫然發現少了個人,會否難以接受,她近來血壓高了,但凡有點不安的事就血壓急升,玫瑰走了,她自然要扛起多一點,這又會令她不安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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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,我還是能夠清醒。

首先是第二天已接到玫瑰短訊,說她已經找到新僱主(!),問我可否跟新僱主通電推介她,我說,最好不要,我可以為她保密但不可以為她說謊。而我也相信,即使我說還是不說甚麼,她也會極速找到工作。

第二件事,就是我們終於向媽媽和盤托出,意外地,媽沒有甚麼不快,她比我理性百倍,她說:「最重要是一家人沒事,這些有甚麼大不了。」然後她說起了,其實玫瑰在我們背後,一直也不是個十分可靠的人。經她一說,我明白了這一切真是天主安排,祂就是要在這個時候告知我們,玫瑰已不再適合我們一家了,是時候各走各路。

而由於以上兩件事,我的心突然釋懷了,我知道玫瑰根本不慘,她已經得到了一大筆錢包括一大筆不義之財,而且可以快速找到工作,前程錦繡,此刻我無愧於心了。

慶幸沒有續約,否則,事情又會再複雜一點了。

3 則留言:

  1. 比著我,我什麼都不會贈她,我只想贈佢七個字"身在福中不知福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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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還有,那些 "災難" 大致上每有一位該國籍家傭的都好像"經歷"過, 不是我們不應有同理心, 但係當那些藉口我們實在聽得太多太多了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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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仲有她竟然電妳叫妳推介她!?! 難道她的僱主係做三隻手的?!?
    [版主回覆09/27/2013 14:20:49]或者我響佢眼中真的太愚蠢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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