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功,失敗,再成功,再失敗......咦,我變左阿燦?
說我是消極也好,成熟了也好,我的某種想法變了就是變了。
以前,老是很理所當然地覺得,一個積極上進的人,就是成功的料子,在哪兒也無往而不利,其實不然。一個人是否積極上進,也很視乎他個人的興趣是否與身處環境是否配合。
社會上的成功人士,固然是付出了努力,但十個當中九個也是正在做自己喜歡的事,那些根本不喜歡自己工作的人,很難成功。賭王必需是對賭業有著濃厚興趣,否則不會捱到這把年紀;當總統的,一定是對政治擁有超乎常人的興趣;當新聞主管的,不可能不愛閱報;梅姐、羅記能取得成就,也因為他們熱愛舞台,那些志不在此的,到了某些位置就會悄悄退下,收山嫁人。
要是你讓賭王去做設計師,他可能寧願晚晚過大海?要是你讓布殊去做教師,他可能會是一個又懶又廢的教師;要是你讓那些超級巨星去做文員,三兩天可能就給炒了。
我的意思是,人們常說努力就會成功,而努力的原動力又是甚麼呢?就是你喜歡那樣東西。當然,生活迫人,很多人一生都在努力地做著自己不喜歡的工作,但這樣的人極其量只能當一個「稱職」的人,而非「成功」的人。
如此說來,一個人在某一範圍成就比另一個人高,並不代表他比較聰明、比較刻苦,只是,他比別人喜歡自己的工作。當他喜歡自己的工作時,就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去促使他成功,別人佩服他的能耐,欣賞他的勤奮,但他其實他本人只是隨心而行,正如迷戀打機的人,也是隨心而行。相反,他的某些不起眼的同伴,可能每天也在迫自己起床去上班,他的能耐,或許比那出色的傢伙更高,他付出的努力其實更大。
故此,以一個人的表面功績來衡量他的好壞,其實是很不公平的。之不過,現實世界的確只看功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