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惡女看The Sound of Music,幾乎是我們每晚的親子活動,昨晚上課夜歸了,也無減興趣。正打算往我的「收藏點」拿出一直珍而重之的那片影碟,卻驚覺它已一臉疲態地躺在DVD機附近,旁邊是早已花臉的「班尼」和「湯馬士」,我的心一沉。
沒錯,The Sound of Music已經花了,花得不堪入目。是誰在這絕色美人臉上狠狠地刮了幾刀?還有誰?正是我家中的催狂婆孫!
其實這已不是我首次中招,我心愛的兒歌碟早已給刮得面目模糊,這些我早已豁了出去,因為那的確是我的錯,我把CD放到唾手可得的地方;然後我學精了,有次買來一件得來不易、原打算送給友人兒子的玩具放在書櫃頂部,吻著天花板,心想惡女大概不會在一夕之間長高至此,應該安全了吧。
結果,當我回家時,還是發現那東西給暴戾地拆開了,裡面的玩具明顯只適合初生嬰兒,當時的惡女,看兩眼已經不玩了。我有點崩潰地問:「今次我已經把東西藏到天花板了,何以又落得如此下場?」我媽說:「你把東西放在當眼處,惡女指著大吵大鬧嘛,我怎能不拿下來?」Fine,又是我的問題。
好了,從此我珍視的東西,就不要露出來好了。於是,我的「長腿叔叔」和「The Sound of Music」,我都將之收藏到密不透風的抽屜裡。不過,它們還是在昨晚一併淪陷了......
其實我好想好想噴火,不過我明白到這是很不孝的事情,你媽每天辛辛苦苦來照顧你女兒,難道你要為了區區幾片死物大發雷霆?於是我去洗澡,去睡覺,期望一覺醒來,甚麼都忘記了。
誰知今早起來,我依然很hurt,這大概不是一片碟值多少錢的問題,而是,我感到自己的某一部份尊嚴給污辱了。
老實說,我不收藏名牌包包、金銀珠寶、時尚衣飾、古董名畫,我會花錢買來收藏的,就只有書和影碟。其實我以前是很愛書的,甚至不願看見它有一條摺痕,放在手袋前都一定用膠袋包好,不過,經過一些打擊後我發覺除非你永遠不讓別人看你的書,否則它一定會折舊或者不翼而飛,例如我媽看完的「紅樓夢」,裡面粘著一塊濕濕的食物(現在固然已經乾了);例如我把數本珍藏借給朋友後,他久久不還,再問他時,他說「那幾本書?等我搵搵先......哦,原來響我廁所喎。」;又如我明明有一整套「哈利波特」但如今只餘下少量,並且我完全不知道誰借走了。要維護一整個書櫃,實在太難,不如放棄。我關起了「愛書」的機制。
然後,我只保守著我的影碟。其實我很少買碟,買了也未必視如珍寶,因為這世間只有極少數的電影能夠緊緊地抓住我的心,並且牢牢不放,無論甚麼時候我看見了它,都會陷入一種回憶,久久不能抽身。好看的電影多的是,但我要「擁有」的,就只有這些:
1) Before Sunrise
2) Before Sunset
3) Pride & Prejudice
4) Daddy Long Legs
5) The Sound of Music
僅次於以上五部的,是:
6) How to Steal a Million
7) Love Actually
你可能會覺得,不是吧,無論從藝術角度或是娛樂角度來看,天下間比它們優勝的電影還多得要命,何必局限自己?是的,我完全承認這點,但「情意結」這回事,就是無法解釋,老實說,我並不是單純的「欣賞」電影,而是,它早已成為我生命裡的其中一環,我的生命裡有Pride & Prejudice,有Daddy Long Legs,那是千真萬確的,Daddy Long Legs雖然是一套卡通片,對象該是小學生,但我就是看一次哭一次,即使看原著小說也沒有這樣的激動,我甚至很愚蠢地覺得,這故事是為我而寫的。你不會明白,也不需要明白,只需要讓我靜靜地擁有它。
今早在地鐵車廂裡,我一直在想這些,然後驚覺自己並非自己想像般理性和實際的一個人,偶爾還是會很執迷於一些虛幻的東西,你借了我錢不還,我未必會記得,但你借了我的影碟不還,我一定沒法忘記。
像我的Love Actually,多年前我借給了我同事,她竟然代我借給其他人,到後來公司遣散大家,那人仍未還碟,我其實都已經很認真地請她歸還,因為那碟是我思前想後才買的,自己也好像只看了一次,而她借了之後也沒有打算看,何以不還?但結果是,到現在我們已經失去聯絡,碟還始終在她的家,也可以估計是原封不動的。
還有一次,有個朋友向我借Gone with the wind和Emma,雖然我已為了那隻Love Actually大受打擊,但我又天真地想,那朋友是個虔誠的基督徒,性格穩重,借給他應該安全的。結果呢,又等了三年,難得在朋友婚宴可以碰面,我厚著臉皮請他帶回給我,結果他說:「哎呀,我真係搵唔番,哈哈哈哈。」我真係笑唔出。
其實,我真想叫他到HMV買回到我,因為我肯花錢買的碟,一般都是很喜歡的而且打算長久珍藏,那兩隻碟,我只看了一次,又冇左。或許他們都以為這只是一片影碟,最多咪一嚿水,但為我來說,冇左一嚿水並非很心痛,但我滿載著期望帶回家的影碟給牽走了,在別人家中的暗角成為垃圾,我會好心酸。
還有我的Before Sunset,已不翼而飛。如今,Daddy Long Legs和The Sound of Music都給摧毀了,我那個寶庫,還餘下甚麼呢?
我好想高呼「It's something like ROBBERY!」,但無奈我自己都有點心虛,因為男婉其實都有鋪借人野唔還的癮,每次我在家中見到一些不屬於自己的書本或影碟都會覺得好礙眼,或許他種下的,就由我去吃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