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

兩件小事

晚飯後,我們通常坐在沙發上吃點乳酪或雪糕,惡女一定如狼似虎地扯著我的手臂,張大咀巴說:「可唔可以俾D我食呀?」某晚,她在努力搶吃之餘,突然說:「可唔可以俾D爸爸食呀?」男婉感動流涕,說自己在這個家中終於有個位置。


又有一個晚上,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,惡女突然煞有介事地走進書房中,只聽到砰砰的聲響,還以為她在翻玩具箱,弄了好一陣子,才見她慢慢地撥開中間晾著的床單回到客廳來,狼狽地抱著一個重重的「揼揼鬆」(肩頸按摩器)蹣跚前行,說要給媽媽按摩。


噢,我的天,終於明白了「遊子吟」的真義--


誰言寸草心,報得三春暉。


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

咆哮山莊

《咆哮山莊》的最後一部份,一半是在文華做完訪問後,乘機坐著不動看的;另一半,是在摩肩擦踵的尖沙咀站裡看完的,簡直是渾然忘我,連身上焗出汗來的大衣也沒空去脫一下。


這的確是一本很厲害的書,你不能想像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姑娘怎麼可能寫出這樣的故事來,一個平凡女子除非她曾經遇過甚麼刻骨銘心的慘痛經歷,或是她患了精神病,否則在枯燥乏味的鄉間,是如何能單靠「想幻力」來寫出這部世紀巨著?


書的大半部份,都很邪惡,很瘋狂。我沒法稱它為一本「愛情小說」,書中的男女主角和後代,幾乎都是惹我討厭的人,它寫盡了人性的醜惡和扭曲,男女主角愛中有恨,恨中有愛,從現代人的目光來看,他們都是精神病患者。


我以為這本書並不會令我太深刻,除了它極之創新的敘事方式外。直至看到最後一部份,我才真正深會到那股魔力,激動得久久不能平復。


書的前半部,男主角希斯克利夫的心靈在飽歷折磨後,變成一個憤世嫉俗的人,他的一生只有一個目的:得到凱瑟琳--他的青梅竹馬,縱使任性的凱瑟琳早已嫁給了財力雄厚的林頓少爺,縱使凱瑟琳在故事很早期的部份已經死去,他仍是拼命地去搶奪關於凱瑟琳的一切,包括她的屍體;還有的,就是要復仇,討厭過他的人,都必須付上巨大的代價,包括他們的家財,以及他們兒女的命運。


讀著關於希斯克利夫和凱瑟琳的「淒美愛情故事」和希斯克利夫的復仇計劃時,真的很心寒,甚至我曾經因此而覺得,這樣亳無意義與價值的生命,本來就不應在世界出現。


要是這班人從地球上突然消失,誰會覺得可惜?小小的生命從生下來便得不到愛護,更成為了惡人的做壞事的利器,也就是悲劇中的悲劇,上天為甚麼要讓這樣的事發生?一個人竟然由出生一刻,已註定不能做個光明正大的人,在沒有選擇之下被扭曲成一個自私自利、苟且偷生的人,不是很不公平嗎?有時,我真的很狂妄地覺得,有些生命本來就不應該給製造出來。


(以下含有重要故事內容,除非你已看過此書或不打算看,否則還是立即離開吧!)


可是,作者真的很不簡單,她在你萬念俱灰之時,卻突然殺你一個措手不及,當你認為,「世界再善,邪惡的人始終還在,而且可以破壞一切」之時,也就是,當希斯克利夫已花盡了青春去摧毀自己的仇家,搶奪了他們的所有時,竟赫然發現,那兩個經他殘害的小生命,卻在他計劃之外悄悄然地走在一起,以僅餘的所有,散發著無可抑止的人性光芒。


他們本來就已是手無寸鐵,只活在邪惡陰霾下的羔羊,然而,人性雖有其醜惡一面,也有其不能摧殘的善良意志,那未必是由某個人刻意地教育,卻是打從心裡追求美好事物的本能。


希斯克利夫縱有多邪惡也有疲累,甚至是死亡的一天,何況他本來就只為著「愛一個人」而去作惡,此刻當他以為一切都如在股掌、可以鬆一口氣時,卻看見了如此意料之外的事,此時此刻,他已經無法再重拾那股肆意破壞的鬥志,他已經不想再去報甚麼仇,他軟化下來了,尤其是當他看見他厭惡至極的兩個年輕男女,竟如此快樂地相處著,就如當天,他和凱瑟琳一樣。


花盡一生智慧和力量,換來這麼的一個諷刺、侮辱,希斯克利夫的一生,忽然成了一個大笑話。


無論一個人多好多善良,也無法阻止罪惡的發生。同時,一個人無論多邪惡,也無法阻止一顆善良種子的萌芽。


忽然之間,我由血跡斑斑的地獄回到花香處處的天堂,那股激動由此而來,我彷彿明白了上天的意思,天地之間的那股正氣,正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徹夜泯滅的,而只有一息尚存,世界還是能回復美好景象的,縱然那未必發生在一、兩代人之間。


抱末世主義的人,總覺得世界正趨向滅亡,因此盡情享受現世就是當務之急,而為了在世界末日之前徹底抽身,也就最好別留下半條新生命,就讓這世界隨著自己入土為安。


我卻仍是堅信地球是有未來的。


我想,人類早早已經擁有智慧,而自以為能「預視滅亡」的人,該早在數百年前已不計其數,他們有的活在戰亂之中,有的活在世紀疫病之中,難道他們不會認為地球即將滅亡嗎?


然而,地球無論有多少人死去也依然有多少人誕生,他們當中也總有能改寫命運的人,或者,他們總會集體地朝著一個正確的方向去走,或許是有意識的,或許是無意識的,而我們可以肯定的是,地球在受到各式各樣的詛咒後,到此時此刻依然在轉動,人類依然在上面呼吸著。那些早早就宣稱末日降臨的人,他們或許地後悔自己不曾充滿盼望地活著,並且把希望帶給更多的人類。


你可能會說,活著又如何,每天不也是有大量惡人在殘害生命嗎?道德淪亡了!不過,有人的地方就有罪惡,難道原始人不會殘殺同胞嗎?我相信在過去的日子,生命更不受到尊重,像女性、像孩子、像窮人、像黑人......完美的世界,本來就不存在於人間,也不打緊吧,反正我們死後都有機會進入真正完美的世界。


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

三文魚、巧克力

老實說,我還是昨天早上發現同事遲遲沒上班,醒起她說情人節會請假,才繼而醒起,咦,今日係情人節喎。


我和男婉其實都不是太熱衷於大時大節搞些甚麼勁野的人,除非反正想搞些甚麼,有些甚麼心願,又剛巧XX節在即,才借勢「慶祝」一番。而惡女面世後,大家對很多關於享樂的構想都只能有心無力,所以,也沒有強迫自己去為慶而慶。


或許,我們本來還是可以借勢上街吃頓飯,不過晚上我又要上學,放學回來已經十時多了,到超級市場買些東西作晚飯時,忽發奇想,買了盒三十六蚊的特價刺身回家,作為頹頹的一個小心意。


回到家,惡女明明已在睡房培養情緒,一聽到我開門的聲音便作反破門而出,又興奮地叫著「媽媽、媽媽」,我於是託她把刺身拿到房中,著她說「爸爸,情人節快樂」。男婉從被窩中走出來,似乎挺高興哩,我們便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刺身(惡女分得我那手卷上的幾片小紫菜),吃罷,男婉突然跑到書房去,出來時手中拿著一個小袋子,一看便知道是Godiva,正好作為我的飯後甜點。


這五顆小小的巧克力,很厲害,足夠我們三人吃得非常滿足,先來兩顆75%黑朱古力,我和男婉每人一顆,惡女的頸伸長了兩倍,也得要給她咬一口;然後是兩顆拖肥朱古力,我們又隆而重之地分了來分;最後,是一顆85%黑朱古力,一人一口,剛好。


這麼的簡單的慶祝活動,倒教我有著預期以外的觸動,淡淡然的窩心,比轟轟烈烈、萬人見證的驚喜,不是更恆久、更私密嗎?


這兩、三年來我們都忙碌得失去了自己,當天,我們不也曾捧著一盤外賣刺身,在這個時份躲在文化中心的梯間瘋狂地吃著,那一刻我真的覺得,人生的最大幸福不過於此--有人和我吃著我最喜愛的刺身。


今天,我們在追求的,不再只是一盆刺身,而是更多更多,我們希望,生活可以再圓滿一點,人生可以再豐富一點......漸漸地,我們忘了當天的快樂是何等的簡單和直接。這些年間,無論事業、學業、家庭都起了很大的變化,我們都要趕快脫離嬌縱的「大孩子」行列,長大成人,要拋棄昔日的自己,要成熟起來,要在狂風之中拼命地站穩身子。


這段日子,是人生中最痛苦也是最痛快的,只要我們撐得過去,就赫然發現這一切的辛酸都是有價值的。甚麼時候洩氣了,就來一盆三文魚,或是一袋Godiva吧。


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

三月上學去

不到你不信,過年前還在呼喊等得發慌,新年伊始就接到幼兒園打來的電話,說有位返學了。


等了又等,等到了,又有點狐疑,男婉母直情像驚聞噩耗,我媽聽了也完全沒有興奮的感覺,突然之間,三月就要上學去啦!我自己也忐忑起來,惡女一向受盡百般呵護,性別又膽小怕事,真的可以上學嗎?流感肆虐,惡女正值這個時候上學,身體有足夠的抵抗力嗎?原來到了要放手的地步,我自己也很不瀟灑。


本打算婆婆媽媽地要求遲一個月才開始,無奈幼兒園姑娘說不可以,那......就頂硬上吧,你話唔驚就假,但願上天的力量能彌補我們的軟弱。


做我的朋友嗎?

從來甚少在這兒談公事,然而不吐不快的事愈來愈多,也有些是挺搞笑的,不寫很可惜。


為了安全起見,我把文章列入為「只限朋友」,有興趣看的話,請來做我的朋友吧!


PS, 以後會有更多類似的私密文章!


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
王迪詩

早已聽聞有一個身份神秘的女子寫了部《蘭開夏道》,卻不知怎地一直沒有意欲去讀,我主觀地覺得一個富家女子寫的東西,大概都是關於扮靚和戀愛的東西,不是我杯茶。


其實,膚淺的絕對是我。


男婉從圖書館借來了王迪詩的《一個人私奔》,基於免費我便拿來看看,就只看了兩、三篇,我便覺得自己會愛上她的文章。文章易讀易明,可在全然放鬆的狀態下看畢,裡面沒有甚麼警世的大道理,卻有點教人會心微笑的小故事,她的經歷總是很有趣似的,正是我平凡生活中的一點調劑。


我不知道她本人是否如她筆下所塑造的灑脫豁達有品味,但她的文章的確很獨特,文筆也好,明顯是個好學好奇、愛享受也愛自省的人,洋洋灑灑數千字,寫盡了光怪陸離,沒有一定的知識和閱歷,沒有不住的思考,怎能寫出如此引人入勝的文字?


《一個人私奔》至少首半部是好看的,看了一半,不知是習慣了驚喜不再,還是她刻意把寫得一般的文章放到後面,開始有點亂揭了。但合上書本後,對作者的好奇卻有增無減,這書寫的是遊記,也想看看她的生活隨筆。這天登上了她的「蘭開夏道」網站,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。


至少這一刻,我還是很有衝動去讀下去的,因為她的尖酸刻薄的確挺合我的脾胃:


國際巨星成龍大哥獲邀到白宮,拿照相機興奮地拍拍拍,盡顯中國遊客的風範。不知他看見奧巴馬那頭亮麗的黑髮,會否也問問他是否用會令頭髮「動L」的「霸王」?

 

*******

 


「王律師,你知道這手表值多少錢?」鄭夫人問我。
她說這話的時候,右邊嘴角是向上翹的,我想那大概是「超貴」的暗示。
小妹孤陋寡聞,前世未見過勞力士。Honestly,我並不知道她手上那隻璀璨的「金勞」值多少,我只知道我願意反過來倒貼多少錢給你,來換取你豁免我戴這東西上街。


唏,不是很過癮嗎?!


早前聽說有出版社決定不以折扣價賣書給公共圖書館,因為人們只借書不買書,影響了生意。老實說,若然不是因為有圖書館,我也大概不會隨便買來新晉作家的書,相反,這樣地給我一個免費的機會試讀,有了認識,說不定那朝我也會買來看看。那些出版社,書本賣不出就怪到圖書館頭上,真搞笑。


I mean it

和惡女看The Sound of Music,幾乎是我們每晚的親子活動,昨晚上課夜歸了,也無減興趣。正打算往我的「收藏點」拿出一直珍而重之的那片影碟,卻驚覺它已一臉疲態地躺在DVD機附近,旁邊是早已花臉的「班尼」和「湯馬士」,我的心一沉。


沒錯,The Sound of Music已經花了,花得不堪入目。是誰在這絕色美人臉上狠狠地刮了幾刀?還有誰?正是我家中的催狂婆孫!


其實這已不是我首次中招,我心愛的兒歌碟早已給刮得面目模糊,這些我早已豁了出去,因為那的確是我的錯,我把CD放到唾手可得的地方;然後我學精了,有次買來一件得來不易、原打算送給友人兒子的玩具放在書櫃頂部,吻著天花板,心想惡女大概不會在一夕之間長高至此,應該安全了吧。


結果,當我回家時,還是發現那東西給暴戾地拆開了,裡面的玩具明顯只適合初生嬰兒,當時的惡女,看兩眼已經不玩了。我有點崩潰地問:「今次我已經把東西藏到天花板了,何以又落得如此下場?」我媽說:「你把東西放在當眼處,惡女指著大吵大鬧嘛,我怎能不拿下來?」Fine,又是我的問題。


好了,從此我珍視的東西,就不要露出來好了。於是,我的「長腿叔叔」和「The Sound of Music」,我都將之收藏到密不透風的抽屜裡。不過,它們還是在昨晚一併淪陷了......


其實我好想好想噴火,不過我明白到這是很不孝的事情,你媽每天辛辛苦苦來照顧你女兒,難道你要為了區區幾片死物大發雷霆?於是我去洗澡,去睡覺,期望一覺醒來,甚麼都忘記了。


誰知今早起來,我依然很hurt,這大概不是一片碟值多少錢的問題,而是,我感到自己的某一部份尊嚴給污辱了。


老實說,我不收藏名牌包包、金銀珠寶、時尚衣飾、古董名畫,我會花錢買來收藏的,就只有書和影碟。其實我以前是很愛書的,甚至不願看見它有一條摺痕,放在手袋前都一定用膠袋包好,不過,經過一些打擊後我發覺除非你永遠不讓別人看你的書,否則它一定會折舊或者不翼而飛,例如我媽看完的「紅樓夢」,裡面粘著一塊濕濕的食物(現在固然已經乾了);例如我把數本珍藏借給朋友後,他久久不還,再問他時,他說「那幾本書?等我搵搵先......哦,原來響我廁所喎。」;又如我明明有一整套「哈利波特」但如今只餘下少量,並且我完全不知道誰借走了。要維護一整個書櫃,實在太難,不如放棄。我關起了「愛書」的機制。


然後,我只保守著我的影碟。其實我很少買碟,買了也未必視如珍寶,因為這世間只有極少數的電影能夠緊緊地抓住我的心,並且牢牢不放,無論甚麼時候我看見了它,都會陷入一種回憶,久久不能抽身。好看的電影多的是,但我要「擁有」的,就只有這些:


1) Before Sunrise
2) Before Sunset
3) Pride & Prejudice
4) Daddy Long Legs
5) The Sound of Music


僅次於以上五部的,是:
6) How to Steal a Million
7) Love Actually


你可能會覺得,不是吧,無論從藝術角度或是娛樂角度來看,天下間比它們優勝的電影還多得要命,何必局限自己?是的,我完全承認這點,但「情意結」這回事,就是無法解釋,老實說,我並不是單純的「欣賞」電影,而是,它早已成為我生命裡的其中一環,我的生命裡有Pride & Prejudice,有Daddy Long Legs,那是千真萬確的,Daddy Long Legs雖然是一套卡通片,對象該是小學生,但我就是看一次哭一次,即使看原著小說也沒有這樣的激動,我甚至很愚蠢地覺得,這故事是為我而寫的。你不會明白,也不需要明白,只需要讓我靜靜地擁有它。


今早在地鐵車廂裡,我一直在想這些,然後驚覺自己並非自己想像般理性和實際的一個人,偶爾還是會很執迷於一些虛幻的東西,你借了我錢不還,我未必會記得,但你借了我的影碟不還,我一定沒法忘記。


像我的Love Actually,多年前我借給了我同事,她竟然代我借給其他人,到後來公司遣散大家,那人仍未還碟,我其實都已經很認真地請她歸還,因為那碟是我思前想後才買的,自己也好像只看了一次,而她借了之後也沒有打算看,何以不還?但結果是,到現在我們已經失去聯絡,碟還始終在她的家,也可以估計是原封不動的。


還有一次,有個朋友向我借Gone with the wind和Emma,雖然我已為了那隻Love Actually大受打擊,但我又天真地想,那朋友是個虔誠的基督徒,性格穩重,借給他應該安全的。結果呢,又等了三年,難得在朋友婚宴可以碰面,我厚著臉皮請他帶回給我,結果他說:「哎呀,我真係搵唔番,哈哈哈哈。」我真係笑唔出。


其實,我真想叫他到HMV買回到我,因為我肯花錢買的碟,一般都是很喜歡的而且打算長久珍藏,那兩隻碟,我只看了一次,又冇左。或許他們都以為這只是一片影碟,最多咪一嚿水,但為我來說,冇左一嚿水並非很心痛,但我滿載著期望帶回家的影碟給牽走了,在別人家中的暗角成為垃圾,我會好心酸。


還有我的Before Sunset,已不翼而飛。如今,Daddy Long Legs和The Sound of Music都給摧毀了,我那個寶庫,還餘下甚麼呢?


我好想高呼「It's something like ROBBERY!」,但無奈我自己都有點心虛,因為男婉其實都有鋪借人野唔還的癮,每次我在家中見到一些不屬於自己的書本或影碟都會覺得好礙眼,或許他種下的,就由我去吃吧。


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

惡女還是傻女

今天我媽早早便過了大海,我得在上班前把惡女帶到男婉媽家去,男婉的姐姐會幫忙照顧。


剛才,電話響起,男婉姐以一貫生鬼的語氣作開場白,然後讓惡女跟我談,聽筒傳來惡女的聲音,甚是有趣,我跟她閒話家常,問她有沒有乖,跟誰在玩,但她一直並不專心,總在跟姑媽說:「開門丫!去開門丫!」跟男婉姐談了兩句,也就掛線了。


誰知不久後電話又響起,男婉姐略帶驚慌地說:「哎呀,原來佢以為你響門口,叫我去開門俾你呀,佢見唔到你,而家狂喊呀!」接著我果然聽到惡女嚎哭的聲音,其實她雖然經常哭,但卻很少「嚎哭」。


我跟她解釋,媽媽在上班呀,然後她竟然又「哇」一聲起痛哭,哭聲極之悽厲,怪可憐的。於是我只好跟男婉姐說,就此掛線,別讓她再糾纏在我身上了,拿其他東西去引她吧。


這個惡女,真的好傻!


直接讀K1?

幾乎由惡女出世開始,我便期待她快點到兩歲,足齡讀pre-nursery。我經常幻想著兩歲後的「美滿」生活:惡女清早便上學去,學習自理和社交技巧,我媽可以正式重返粵曲界,我又可以間中請日假真正放假,逢周六把惡女送回校,我和男婉去玩半day。


惡女剛滿兩歲,我滿心歡喜撥電話給幼兒園,問幾時返得學。職員小姐說,現在有50個位啦......不過惡女排在第100個之後。


晴天霹靂,我一直以為足兩歲便可以去讀。職員安慰我說,她現在開始打電話給輪候者,暫時打了數個電話也沒有人需要學位,言下之意,有半數人放棄學位也不是天方夜譚吧!我舒了口氣。


不過,這兩個月的等候,我卻倒開始有點猶豫--是不是要去讀pre-nursery呢?


我並不是否定pre-nursery的作用,而是,我媽似乎又不是我想像一般心急,想盡快「甩手」。或許是惡女兩歲後真的懂事了不少,不像以前那樣係又扭唔係又扭,現在她可以和我們溝通,很多時也能用道理來說服她,老實說,她已經沒以前那麼「惡」了!如今,我媽也樂於帶她上街去,去圖書館,去公園,去劇院,和她的朋友唱歌......我媽就像吸了毒一樣--似乎有點上癮了。和她談起幼兒園遲遲未收,她不以為然,好像這徹頭徹尾只是我的意願。


其實我又有多想惡女讀幼兒園呢?除了為減輕媽媽的負擔外,我對幼兒園的期待就是它能好好調校一下這個萬千寵愛的小惡霸,讓她習慣群體生活,不要做「港孩」,不過,如今這問題又好像不算嚴重,加上惡女性格被動,自信心不足,能夠有一對一的照料,或許對她發展比較好吧。(這個真的不肯定,群體生活有可能激發她的鬥心,而有可能進一步嚇怕她。)


至於惡女的另一日間照顧者--男婉媽呢,她倒是一直都反對惡女讀pre-nursery,她視之為「陰公」,並傾向覺得幼兒園會虐待兒童。也是的,上一輩怎能想像得到,如今社會,兩歲上學是理所當然,如果有PRE-pre-nursery,一歲就上學,我猜想父母更會爭崩頭。


既然如此,不如不讀,反正我還可省下萬多元的學費,接近兩整年的幼稚園學費,蠻不錯哩!(我始終覺得小學以前的教育都應該是便宜的,因為這時候的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愛護和陪伴)


再下來要思考的,就是不讀pre-nursery,升K1時會否難以適應,我想是有影響的,但我也相信小孩子的適應力可以很強,曾上pre-nursery的,可能立即就適應,未曾上過的,或許要一星期至一個月來適應,其實分別也許不會太大,只要那個環境是怡人的,老師是有愛心的,孩子自然會喜歡;相反,要是那是一家恐怖的幼稚園,我想花一年時間也不會適應。


這呼應了我最近的一個思考:常說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,但「準備」又是像骨牌一樣無止境的呢?例如為了上小學時盡快習慣正規的課堂,所以挑幼稚園,就要選些有默書和測驗的;而為了讓孩子盡快適應幼稚園的默書和測驗,幼兒園就要寫字,而為了適應幼兒園寫字,嬰兒時期又要做些甚麼?那麼胎兒時期又要做些甚麼?


永遠地在為將來「預備」,到底「此刻」需要去做的東西,又是否要被迫剝奪?例如孩子為了「預備」讀小學,就不得不放棄幼稚園時期所需要的大量遊戲時間......我們常說「活在當下」,孩子也是否該「學在當下」?


想當年,我們還不是到小一時才赫然發然世界上有「默書」這回事,但從「發現」到「習慣」,或許真只是一瞬間的事,第一次拿了零分,第二次準會有十分吧,漸漸地,只要我們腦筋沒有問題,拿100分的機會,也許不會遜於「幼稚園曾默書」的同學。如是者,何以我們要用上一至兩年的時間去「預備」?


離題了。


前兩天幼兒園打電話給我,我還以為上天為我作了決定,誰知那職員小姐是說:「而家有位俾你啦......九月可以番學!」吓,九月?


OK,總之如今我並不堅持惡女要讀pre-nursery,一切隨天意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