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

在這個不用識字的世界


我並不是說自己識很多字,但面對著一些其實不太識字卻又自以為權威的人,真的很無奈,因為我會很容易地成為了「白痴」。過去我曾因為寫了「目不暇給」而被質疑,那位女士堅持正寫應該是「目不  "暇"<--她說要「目」字邊   "目及"」,結果那兩個字怎也打不出來,她幾乎要設計師造字。

今次,她又捉著我寫的「沈澱」說是錯字,然後還找來另一位同事做證,那同事也一口咬定這是錯字,女士見英雄所見略同,便把文章交給他審閱,又改了一些其實並不需要改的字,例如把「進餐」改成「晉餐」......仲要個女士又大叫,呢個係「普通」個「普」字黎喎!

唉,我並不是要爭甚麼功名,只是這一來真的把我陷於不義,要是此後風平浪靜,女士便會跟老細說,好彩我修改過咋,本來咁多錯字;要是有人談起這文章的字,卻又是我負責的,因為當初是老細交給我修改的,女人和男同事只是中途插手來「搞正字」。大佬,你地咁識字一早咪搞我啦!

其實,一個字對與錯,到底是因為某個人說「是」還是「不是」而判斷的?大家與其在為著自己的「識見」而角力,不如簡單地拿本字典來翻翻吧......

2 則留言:

  1. 咪係,我想話唔使爭辯啦,查字典最清楚~
    [版主回覆11/03/2011 15:42:19]我就係唔明點解大家寧願相信直覺都唔信字典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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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點解你公司咁多架兩?俾著我睬佢都傻!
    [版主回覆11/07/2011 15:18:37]我都冇睬佢呀,呢啲野有乜好爭論,你係要唔信我都冇辦法......不過係有啲唔忿氣,做乜我好似變左錯字王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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