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

皇后走不走?


昨天才到過皇后碼頭,今天就在電視中看到城市論壇展開了相關的討論,地點竟就在標語橫額滿天飛的皇后碼頭,而討論嘉賓竟包括了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!要知道以往皆是由一些副局長甚至是更低層前來,死撐+受刑,今次竟然由局長親身上陣,可看性甚高。

經過今次的討論後,我想我更明顯是支持清拆碼頭的。古蹟無疑是需要珍惜和保育的,但這個碼頭我怎樣看都只是一片石屎地,灰灰的,明顯興建時沒有花甚麼心思,而且又沒有甚麼歷史大事在此處發生(好像曾有重要人物在此上岸等等,算不算是大事呢?)......所以,我真覺得不應為了這個碼頭,放棄那麼重要的城市規畫:改善交通擠塞、增建維港一帶的公共休閒地方。

就討論而言,我看得出保育人士的熱情和堅持,這是非常可貴的素質,心裡也慶幸香港還有一些講感情、勇於爭取的人。不過他們的理據實在太弱了,他們老是拿出一些條文來質疑政府,老是說碼頭是一級歷史文物,以及政府應該想想其他方法,既可保育又可發展...可是,他們卻講不出碼頭究竟有何珍貴之處,也講不出其他有效的方案,只懂說「政府應該想其他的方案」......有時真覺得,其實政府都幾慘。要是他甚麼都不去發展,人家又要說他們浪費納稅人的錢了。

還有,我希望自己是看錯了:

「QUEEN'S PIER」竟給噴上了一些醜陋的紅字!!!!OMG,有冇搞錯!!那一刻我才是真正的傷心,比得知皇后碼頭要遷拆更傷心!!

大家這樣搞,本來值得保留的東西都反給污辱了,不是嗎?難不成你覺得你們的真跡也是一級國寶嗎?究竟你們憑甚麼把這個大家的「集體回憶」加添只屬於你自己的元素?你們把這碼頭最後的容貌變成醜婦,不堪入目,實在太殘忍了!

對不起,其實我真的很欣賞保育人士的熱誠......但過於偏激言行甚至是「破壞」,比你們眼中的「冷酷政府」豈非更可惡嗎?

 看,在「一級古蹟」的柱子上竟有人寫上「火滾」二字,這才是真正令人火滾的事。(你在公眾地方寫字已經討厭,而且字體更是如此肉酸,有沒有自知之明,知不知你的真跡成了這兒的一大污點?真正心愛碼頭的人,為何會忍心這樣破壞文物之美?還有,要是字體那麼醜的話,要寫字也該請其他人代勞吧唔該!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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